时间:2018-09-10 13:57
来源: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钢铁、建材、火电、焦化、铸造、陶瓷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2019年6月30日前,对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的企业开展一轮审核复查,大力推进企业自主清洁生产。(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4.2019年前,芦溪县工业园要启动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选址论证工作,力争2020年完成。(责任部门:芦溪县政府)
(七)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
积极支持节能环保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治理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新业态。(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
2018年,启动江西柯美纸业有限公司90蒸吨循环流化床锅炉和萍峰纸业15蒸吨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及工业企业自备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颗粒物10mg/m3)。2020年底前,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要完成有色烟羽深度治理。(责任部门:市环保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上栗县政府)
(九)钢铁企业编制污染治理方案
2018年9月底前,萍安钢(安源生产区和湘东生产区)、江西联达冶金有限公司、萍乡众邦冶金有限公司针对目前大气环境现状,编制完成《钢铁企业大气环境综合治理三年改造实施方案(2018-2020年)》,分三年完成企业大气环境升级改造综合治理,达到国家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责任部门:市环保局、湘东区政府)
(十)加强水泥行业污染治理
1.中材萍乡水泥有限公司、江西芦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江西印山台水泥有限公司、萍乡市昌盛水泥厂有限公司要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工业》(HJ847-2017)要求,完成原辅料堆场及其他生产设施的无组织废气排放治理工作,从2018年10月1日起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特别排放限值。(责任部门:市环保局、上栗县政府、芦溪县政府、莲花县政府)
2.按照《省工信委、省环保厅关于在全省水泥行业推行错峰生产的通知》(赣工信建材字〔2018〕57号)文件要求,全市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严格实施错峰生产,原则上全年实施停窑时间安排在当年春冬季,错峰生产的时间不少于55天;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实施停产。(责任部门: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十一)调整能源消费结构
1.采取综合减煤措施,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大力发展天然气及非化石能源,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逐年提高,不断提高光伏发电等其他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到2020年,计划关闭9家煤矿,退出产能40万吨。(责任部门: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煤管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加强煤炭使用管理,大力推广洁净煤技术。(责任部门:市煤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加强煤炭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管。严格煤炭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从事煤炭生产经营行为,打击违规销售散煤行为。确保供应符合使用、销售标准的合格煤炭。(责任部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煤管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十二)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利用
1.加强清洁能源供应和利用,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原则,积极推进市、县两级天然气管道建设,稳步推进“煤改气”工程。2018年,力争全市天然气利用总量达到1.9亿立方米,“十三五”期间力争年均增速保持在20%左右,湘东、莲花支线天然气项目投产通气,上栗县支线天然气项目开工建设。到2020年,实现“气化萍乡、县县通气”。新增天然气量在确保城镇居民使用的前提下,优先用于现有工业企业清洁能源改造。(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在确保迎峰度夏等电力供应稳定安全的情况下,鼓励华能安源电厂建设热电联产项目。2018年,力争全社会用电量达到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2%左右;到2020年,力争全社会用电量达到57亿千瓦时。加快开发新能源,积极发展光伏发电。2018年,力争全市光伏发电总装机达到17.13万千瓦时;到2020年,全市光伏发电总装机达到19.5万千瓦时。(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积极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2018年,力争全市建设充电桩290根;到2020年,全市建设充电桩750根。(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4.加大清洁能源研发力度,加快高新技术在清洁能源利用的应用,鼓励企业发展排污低、能耗少、清洁生产水平高的先进技术。(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5.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引导城市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建设局、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十三)深化燃煤锅炉治理
1.加快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含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完成省下达的年度锅炉淘汰任务。到2020年,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含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责任部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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