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12 14:12
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
45. 强化油品和尿素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2018年12月底前组织开展炼厂、加油(气)站、油库、企业自备油库油(气)质量专项检查,实现市、区(市)两级加油站、油品仓储和批发企业监督检测全覆盖。在车用柴油和尿素生产、销售环节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依法处罚制售不合格油气行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依法取缔黑加油站点。(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组织落实)
46. 全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
(1)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2019年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划定工作,并依法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在低排放控制区内,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入场作业。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排放检验制度,经第三方检验机构现场检测合格后发放环保标识。在相关企业、工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登记备案和排放检验等工作,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建设排放监控平台。(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农委、市水利局会同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组织落实)
(2)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达标情况纳入管理,禁止工地使用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照省统一部署,试行将使用国三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污染控制措施纳入工程招投标文件,倒逼企业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对于超标排放的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会同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组织落实)
47. 不断强化船舶污染控制。持续推进船舶更新,严格实行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严禁新造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依法严格管控货运船舶冒黑烟的问题,加大“黑烟”船舶的治理力度。严格实施船舶发动机国家排放标准,全面执行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电动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及新能源船舶。开展渔业船舶污染防控,强化减船转产和更新改造力度。(市交通运输委、市海洋与渔业局,青岛海事局会同相关区、市政府组织落实)
48. 推进岸电设施建设。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提高港口码头岸电设施使用率。2020年年底前,全市主要港口50%以上专业化泊位(危险货物泊位除外)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能力。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推进排放不达标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沿海港口新增、更换拖船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广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民航机场在飞机停靠期间主要使用岸电。(市交通运输委、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会同相关区、市政府组织落实)
(七)加强面源污染综合防治
49. 严格城市面源污染防控。加大露天烧烤、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露天焚烧落叶等污染的行政处罚力度。落实《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明确禁放限放区域和时间,做好烟花爆竹的有关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会同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组织落实)
50. 提升建设施工扬尘防治水平。2018年年底前,建立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清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装配式部品部件及成熟技术体系。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达不到标准的实施停工整治;规模以下建筑工地结合实际提出管控要求。将扬尘管控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试行将扬尘污染控制、渣土车运输管控等污染控制措施纳入工程招投标文件,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措施和渣土车辆出场密闭管理。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建立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清单,必须采取扬尘控制措施,拆迁(拆除)工地必须湿法作业。(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会同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组织落实)
51. 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比例,2020年年底前,市区建成区具备条件的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率达到70%以上,即墨区和胶州、平度、莱西市建成区具备条件的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率达到60%以上。深入推进城市道路深度保洁工作,到2020年,各区(市)100条主次干道达到深度保洁标准。落实建筑垃圾运输属地管理职责,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车辆密闭率达到95%以上。加大渣土运输车辆执法管控力度,规范通行时间和路线,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会同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组织落实)
52. 加强矿山扬尘综合管控。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露天矿山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未通过验收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强化企业治理主体责任,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到2020年,大中型绿色矿山比例力争达到80%。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环保局会同相关区、市政府组织落实)
53. 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秋收和夏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结合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切实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问题。坚持堵疏结合,加大政策支持,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努力拓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渠道,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市环保局、市农委按职责分别会同相关区、市政府组织落实)
编辑:李丹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