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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

时间:2018-10-12 14:12

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

54. 控制农业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0年,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进养殖场通风环境,加快微生物处理、臭气控制等技术模式应用,减少氨挥发排放。(市农委会同相关区、市政府组织落实)

(八)健全大气环境管理体系

55. 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快构建完善“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格局,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并将问题解决在一线。制定市、区(市)、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格污染源清单,凡是对大气有影响的污染物排放源均纳入监管体系。着力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积极开展典型示范,选点突破,不断提升网格化环境监管成效。(市环保局会同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组织落实)

56. 加强污染源执法监管。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持续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环境监管方式。落实国家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要求,强化开展工业炉窑、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环境执法。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公安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公安环保联合办案和移交协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会同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组织落实)

57. 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2018年,建成涵盖镇(街道)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2020年年底前,实现监测站点全覆盖,建成高密度监测网络,并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现数据直联。超级站增加臭氧激光雷达、风温廓线雷达、重金属监测仪、单颗粒飞行质谱,建设成为满足辖区大气污染监测科研及管理需要的国内一流超级站。继续完善青岛市空气质量监测与综合分析平台,探索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动态评估与管理系统。建立完善VOCs等特征污染物为主的环境监测网络,开展VOCs、雷达走航监测工作;结合城市监测站点,建立大气颗粒物组分、光化学人工和自动监测综合性网络。探索构建“天、地、空”立体综合观测网,开展臭氧污染成因、变化趋势等来源解析研究工作。继续做好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掌握颗粒物来源变化,实现排放清单动态更新。实施降尘考核,各区(市)平均降尘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市环保局会同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组织落实)

58. 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各类开发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维全部上收到省级环境监测部门。加强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监管,建立质控考核与实验室比对、第三方质控、信誉评级等机制,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建立重点排放源监测或者检测结果的全程留痕、信息可追溯机制,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地方不当干预监测行为的,监测机构运行维护不到位、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从严处罚,追究责任。及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会同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组织落实)

59.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建立城市空气质量精细化预报体系。及时组织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以下简称“三源”)应急减排清单并每年进行更新,应急污染物减排目标分别落实到“三源”清单中。提高各级别应急预案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20%、30%。应急减排措施要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企业、具体工地、具体生产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压实应急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分级应急减排措施。(市环保局、市气象局会同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组织落实)

60.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防联控。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机制,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响应措施。加强区(市)应急协同,同步启动应急响应,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制定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将攻坚目标、任务措施分解落实。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措施。(市环保局会同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组织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各级各部门职责,确保政策措施实施。各区(市)要把打赢蓝天保卫站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组织领导责任。环保部门要依法落实统一监管责任,完善执法、监察、督查机制,建立起督政与督企相结合、日常驻点监察、定期环保督查和“双随机一公开”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完善企业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各职能部门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的责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组织落实)

(二)细化工作方案,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细化各项任务到区(市)、到年度、到责任单位。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每月调度、汇总,汇总情况将定期上报省环保厅和市委、市政府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成员单位,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组织落实)

(三)完善经济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拓宽投融资渠道,各级财政支出要向蓝天保卫战倾斜。各区(市)要根据辖区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制定加大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的政策措施,保证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组织落实)

(四)强化科技支撑,推进专业治污。制定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方案,开展大气污染排放源清单动态管理,开展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减排措施效果评估研究,形成污染动态溯源的基础能力。开展氨排放与控制技术研究,加强对臭氧来源解析与控制路径研究。支持依法合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积极探索典型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先试点,后推进,加快环保服务业的发展,鼓励支持技术实力雄厚并具有专业队伍的第三方机构为排污单位提供全过程诊断和污染治理解决方案。(市环保局会同各区、市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高新区管委组织落实)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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