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17 10:19
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
日前,福建省宁德市政府发布了《宁德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详情如下: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2018〕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德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7〕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全面落实目标责任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强化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考核,全面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任务。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0%,能耗增量控制在170万吨标准煤。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3.97万吨、0.79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4.3%、3.7%;化学需氧量和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0.171万吨、0.029万吨,且各年度减排量不低于每年20%的累计进度要求。全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88万吨、2.04万吨以内,且各年度排放总量不得超过此排放水平;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0.373万吨、0.59万吨,且各年度减排量不低于每年20%的累计进度要求。
二、推进产业和能源结构优化
(一)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围绕锂电新能源、不锈钢新材料、铜材料和新能源汽车四大主导产业,积极引进节能、高效的项目,用高新技术、信息化手段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传统产业换代升级;建立以技术创新、转型升级为导向的项目筛选机制,着力引进带动性强的企业、关键性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推进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全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引导食品加工、电机电器、生态合成革、船舶修造等特色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实施技术改造,应用先进制造系统、智能制造设备及大型技术装备,扩大生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企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严禁立项新增落后产能项目,传统铸锻造行业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项目要素审查,严禁新建中频炉熔炼废钢生产普通铸锻件或连铸连轧项目,不得新建落后工艺、设备和技术、能耗、环保、安全等不达标的项目;持续巩固取缔“地条钢”成果,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防止“地条钢”违法生产死灰复燃。
(二)推进主导产业提质降耗。充分发挥锂电新能源、不锈钢新材料等主导产业的资源优势,持续在延链补链上下功夫,实现主导产业整体的质效提升、能耗物耗下降、排放减量,向环境友好型、可持续方向发展。锂电新能源产业加强锂离子电池正、负极、隔离膜、电解液等四大关键材料及其他配套材料研发,探索更加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制造工艺,继续保持行业“领跑”优势。不锈钢新材料产业推动全产业链条向下游延伸拓展,积极引进高端装备、厨卫设备、建筑装饰等一批不锈钢下游精深加工项目,加快发展特种钢等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材料,推动产业集群朝环境友好型、可持续方向发展。铜材料产业依托中铝40万吨铜冶炼基地项目,同步推进漆包线、深海铜丝网箱等精深加工项目,争取设立中国宁德有色金属集散中心,培育做大铜材料产业集群。新能源汽车产业以上汽集团宁德基地项目为龙头,吸引国内外知名新能源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三电”等关键零部件配套企业、研发机构来宁投资合作,培育一批电机、电控、电池及关键核心材料等新能源汽车产业骨干企业,打造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
(三)持续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电能在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运输流通等领域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减少散烧煤、油消费,大力推广天然气、电力及可再生能源替代,不断降低石化能源的使用比重。发展清洁能源,着力推进宁德核电二期、霞浦核电、霞浦海上风电、周宁抽水蓄能电站、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等清洁能源重点项目建设投产,支持水电站技术改造,进一步优化电源布局和提高清洁能源比重,争取2020年我市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达70%以上,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
三、抓好重点领域节能
(一)加强工业节能。加强电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造纸等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督促重点耗能企业积极开展能源审计,组织节能专家和节能服务公司深入重点用能单位,挖掘节能潜力,制定节能目标及措施,加快节能技术改造。按照《福建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部署,完成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严格执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严格限制高耗能项目准入。继续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扩大锅炉能效和环保测试范围,每年开展在用锅炉的能效测试5-10家,基本实现重点用能单位在用锅炉能效测试全覆盖。鼓励永磁同步电机、变频调速、能量反馈等节能技术的集成应用。推广高效换热器,提升热交换系统能效水平。适时在钢铁、火电等重点行业开展用能权交易试点。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15年降低18%。
(二)推动建筑节能。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评价标准,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推广节能门窗、绿色建材,推广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实现低星普及化、高星示范化。引进培育建筑节能服务公司,推广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强化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改造达不到国家现行节能设计标准的0.5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社会投资公共建筑。到2020年,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市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万平方米。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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