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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 徐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时间:2018-10-22 10:18

来源:徐州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指挥办公室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5.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18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较2016年削减550万吨。城市建成区内散煤销售全部清零。结合全市四大行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方案,淘汰关停姚庄电厂、东方热电5台共计3.9万千瓦燃煤机组。

6.有效推进清洁取暖。强力推进南区热电、新汇热电“煤改气”,确保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年内制定我市集中供热替代方案,到2020年9月底前,淘汰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15公里半径范围内燃煤锅炉(含燃煤炉灶、茶水炉等)、燃煤小

热电等。加强煤质监管,明确散煤煤质管理要求,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劣质煤流通、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和燃烧煤炭及其制品等。

7.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加快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力度,2018年10月底前,烘干设备、茶水炉、经营性炉灶等燃煤设施清零;淘汰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39台共计1121.1蒸吨;超低排放改造65吨以上32台共计3165蒸吨燃煤锅炉。开展生物质锅炉整治,对生物质专用锅炉并配套高效除尘设施的,建立台账并保留一年以上,其中10蒸吨以上生物质专用锅炉应当安装烟气在线监测,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其他生物质锅炉开展停产整治,12月底制定整治方案,2019年9月底之前完成整治任务。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018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方案,2019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8.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2018年10月底前,开展煤炭、矿石、砂石、水泥、化工原料产品等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铁路专用线、港口利用率摸底调查工作,编制运输结构调整方案。2018年12月底前,全市9家电力企业铁路货场、煤码头到厂区使用廊道运输或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运输。孟家沟、双楼港港口集装箱运量比2017年增长30%,替代5000辆货车运输。推进顺堤河作业区、邳州港作业区进港铁路建设。推动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2019年12月底前,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码头煤炭集港改由水路运输,每年替代2.6万辆货车运输。大力发展多式联运,2018年12月底前建设3个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运枢纽(物流园区),加快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开展2个示范项目建设。

9.加快车船结构升级。2018年12月底前,新增和更新80辆城市公交、200辆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出租汽车。电动公交保有量达到800辆,比例不低于32%。推广应用高效、节能、低排放的港口作业车辆。建设200个物流集散地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加快老旧车淘汰,年内淘汰国III营运柴油货车100辆。制定淘汰或治理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方案,加快组织实施,2019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轻型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积极推进新增电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船舶。年内淘汰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内河航运船舶24艘。改善提升车船燃油品质,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开展专项行动,全面取缔无证无照非法加油站点(含加油车船)。对储油库、社会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抽检实现全覆盖,不合格的实施复检。开展柴油货车油箱、尿素箱抽取样品监督检查;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期间,对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加油站(点)销售车用尿素开展现场抽查,抽查数量不少于50家。

10.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新车环保监督管理,2018年10月起,对新注册登记柴油车逐车开展上线排放检测、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核验、OBD等污染控制装置查验工作,确保2018年12月底前实现全覆盖。按照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安排部署对新生产机动车开展抽检。对初检或日常监督抽测发现的超标车、异地车辆、注册5年以上的营运柴油车,进行过程数据、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复核。开展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建设工作。加强对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2018年12月底前,全市53家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实现全覆盖。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对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区域内各类工地、铁路货场、港口码头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监督抽测,全市域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推动靠港船舶和飞机使用岸电,2018年10月底前,机场启动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制定设备启用计划并有序推进;2018年12月底前,全市港口80%以上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11.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降尘考核,各地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6吨/月·平方公里。自2018年10月起,向社会每月公布各县(市)区降尘监测结果。各地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并动态更新。严格落实《徐州市市区工地扬尘污染管理规范》,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环保、城管等部门联网。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定并组织实施《徐州市夜间道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加大对渣土运输管理,将渣土清运时段由夜间调整至白天非高峰时段,加大对渣土车辆查处,对未做到密闭运输的,依法从重处罚。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18年12月底,城市建成区达到85%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

12.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禁止新建露天矿山项目。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加强修复绿化、防尘抑尘。全面加强矸石山综合治理,消除自燃和冒烟现象。

13.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强化地方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秸秆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年内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在大气强化督查和巡查过程中强化露天焚烧检查。控制农业氨排放,稳步提升有机肥使用比例,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增加至71%。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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