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22 14:32
来源:包头市政府
(二)健全责任考核制度
建立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制度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奖惩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实绩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对各地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实施考核,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将考核结果作为当地政府或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参考依据。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约谈当地政府或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问责追责;对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将按照中央、自治区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将考核审计结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之一。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强生态财富清理与确权,建立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生态财富移交制度。
(三)构建政策保障体系
市、旗县区两级政府要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各地区政府(管委会)要发挥好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市财政、发改、经信、环保、交通运输、商务、城建、住房保障、国土资源、规划、水务、农牧业、林业等有关市直部门要积极申请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保、污染防治、节能减排、能源利用、清洁发展等方面的专项资金,研究出台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价格政策,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性项目和生态环保产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市场化治污机制,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的政策制度,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规范诚信”的市场机制,全面推行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带动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化发展和跨越式进步。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补偿市场化机制,整合完善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初始分配制度和建设交易平台,到2020年,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实现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积极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将确定地方政府(管委会)的赔偿权利人地位、建立磋商制度、建立健全分类处置方式和社会化分担机制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对已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生态损害鉴定,由公安、检察院、法院、属地政府(管委会)依法依程序办理;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增加由市区两级财政设立生态损害修复资金专门账户,法院民事判决后修复款应进入专门账户,用于生态修复,并面向社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治理机构进行修复并出具相关报告。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鼓励和督促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优先在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铅蓄电池制造等涉重金属企业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逐步扩大到化工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危险废物企业、二噁英排放企业以及尾矿库环境风险较大企业。
(四)强化能力保障体系
强化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加强地方立法,认真实施《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法规,做好《包头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将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序列,加强基层队伍能力建设,开展跨区域环保机构试点,加快组建流域环境监管执法机构,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证件、统一保障执法用车和装备,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加强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健全市、旗县区两级联动的环境事件应急网络,推动环境应急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一体化管理,加快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将企业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纳入储备体系。完善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应急预案等数据库,严格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强化科技支撑,开展大气污染成因与治理、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科技攻关,加快成果转化与示范应用,推进问题解决。全面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到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以及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互联共享,监测信息统一规范发布;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监测与监管协调联动;天地空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形成。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风险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
(五)严格落实督察制度
健全完善环境保护督察机制,设立环境保护督察机构,建立环境监察专员制度,完善环境保护督察体系。结合中央、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修订完善包头市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工作机制,严格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督察,推动对各地区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严格督查督办,从严从实推进中央、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24项整改任务必须整改落实到位。坚持举一反三,完善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健全抓源头、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每两年开展一次全面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巩固督察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六)提升全民参与意识
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舆论引导。宣传部门要组织市级新闻媒体持续宣传解读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宣扬先进、曝光落后。市直相关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各地区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主要措施、工作进展情况,把宣传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总结和保障。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山清水秀环境美是建设美丽包头的最大本钱,必须倍加珍爱、精心呵护。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力度,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考核评估,切实抓好本意见实施,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包头市委办公厅秘书一科
2018年10月16日印发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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