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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

时间:2019-01-11 11:20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

推动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加大货运铁路建设力度,2020年采暖季前,电力、焦化、电解铝等重点企业要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并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全市铁路货运比率达到省考指标要求。(市交通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参与)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鼓励发展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支持引导共享租赁、共同配送等方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投资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参与)

落实陕西省《关于过境柴油货车避让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的指导意见》(陕公通字〔2018〕73号),划定并公布柴油货车严控区(一类区)、过境通行区(二类区)、非主要控制区(三类区),引导车辆从西咸北环线等线路分流。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实现公共交通无缝连接。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行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牵头,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政局、市轨道办、市建委、西安城投集团参与)

配合实施《关中城市群城际铁路网规划》,加快推进城际交通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地铁等轨道交通建设。(市交通局、市轨道办牵头)

22.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落实《陕西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2018—2020年)》(陕政办发〔2018〕50号),通过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推进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到2020年,基本淘汰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其中2018年淘汰占自有总量的30%,2019年淘汰占自有总量的50%。(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牵头,市环保局参与)

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到2020年,淘汰老旧燃气车(油改气)10000辆,其中2018年淘汰量不低于30%,2019年不低于50%。(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牵头)

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环保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市环保局牵头,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参与)

23.加快车辆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到2020年使用率达到80%;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19年底前,全市出租汽车、公交车全部更换为纯电动或甲醇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牵头,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投资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城投集团等参与)

24.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维护(I/M)制度,在用机动车排放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市交通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等参与)

强化在用车定期排放检验,推进环保定期检验与安全技术检验有效结合,对不达标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市公安局牵头,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参与)

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加强市、区(县)两级在用机动车尾气检验和监管平台建设。(市环保局牵头)

认真落实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监测机构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年度督查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检测机构暂停或取消其检测资格。(市质监局牵头,市环保局参与)

加强机动车污染排放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和超标排放执法取证能力、机动车污染排放执法防控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和升级等工作。通过采取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限行、禁行等手段,倒逼排放不达标等老旧高排放机动车加快淘汰更新。开展对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机场巴士)、货运车等高排放车辆的集中停放地、维修地的监督抽测。加强对销售、维修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销售排放不达标车辆和维修造假企业。加大货运、物流车辆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综合执法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市公安局牵头,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等参与)

25.加快油品质量升级。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确保全市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油品全覆盖。2018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低于国Ⅵ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等参与)

26.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国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Ⅵ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等参与)

27.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严格市场准入,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自2019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不符合国Ⅲ排放标准要求的挖掘机、装载机、叉车、压路机、平地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市环保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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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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