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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

时间:2019-01-11 11:20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

43.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绩效联动机制,严格落实《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实施办法》。统筹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城乡散煤治理、高排放车辆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业污染治理、环保能力建设等。加大对铁腕治霾关停搬迁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关停搬迁企业扣减相应的目标责任考核经济指标。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实施跨部门联合奖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加快推进我市储气调峰设施建设。落实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延长采暖用电谷段时长至10个小时以上,支持具备条件的区县、开发区建立采暖用电的市场化竞价采购机制,采暖用电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谷段输配电价减半执行。农村地区利用地热能向居民供暖(制冷)的项目运行电价参照居民用电价格执行。健全供热价格机制,合理制定清洁取暖价格。落实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环保电价。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建立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大幅提高电价。加大对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激励政策。进一步完善货运价格市场化运行机制,科学规范两端费用。支持车船和作业机械使用清洁能源。研究完善对有机肥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的支持政策。(市物价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牵头,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农林委、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参与)

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并完善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策。(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牵头,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委等参与)

(八)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

44.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优化调整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加强区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2020年底前,实现监测站点全覆盖,并与上级环境监测部门实现数据直联。开发区、工业集聚区(园区)、重点工业企业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加强降尘量监测,2018年,各区县、开发区完成降尘量监测点位布设。开展环境空气VOCs监测。(市环保局牵头)

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2019年底前,全市基本完成。(市环保局牵头)

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建设完善遥感监测网络、定期排放检验机构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2018年底前,建成三级联网的遥感监测系统平台。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建设排放监控平台,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等参与)

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区县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维全部上交到省级环境监测部门。加强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的监管,建立质控考核与实验室比对、第三方质控、信誉评级等机制,健全环境监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强环境监测相关标准物质研制,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的,监测机构运行维护不到位及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从严处罚,追究责任。(市环保局牵头,市纪委监委、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参与)

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落实《陕西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陕办发〔2016〕20号),进一步细化网格长、网格员职责,完善网格化管理机构设置,规范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搭建上下联通的网格化管理监控平台,健全培训、监督、考核、奖惩为一体的网格化管理体系,真正实现铁腕治霾日常监管全覆盖、无盲区。(市铁腕治霾办牵头,市人社局参与)

45.建设智慧环保平台。常态化开展重点区域和城市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等工作,形成污染动态溯源的基础能力。完成市级“智慧环保”综合指挥监控平台建设,实现全市所有街(镇)及开发区片区空气监测子站全覆盖,实现预测预报、空气质量数据、重点污染源数据、执法监管等信息的互联共享和动态更新,实现对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排放情况的靶向管控。(市环保局、市铁腕治霾办牵头)

46.强化科技基础支撑。落实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机制,汇聚跨部门科研资源,组织优秀科研团队,开展大气重污染成因、重污染积累与天气过程双向反馈机制、重点行业与污染物排放管控技术、居民健康防护等科技攻坚。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等重点项目,要紧密围绕铁腕治霾需求,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边研究、边产出、边应用。加强区域性臭氧形成机理与控制路径研究,深化VOCs全过程控制及监管技术研发。开展污染排放源头控制研究,常态化开展重点区域和城市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等工作,形成污染动态溯源的基础能力。开展氨排放与控制技术研究。(市科技局、市环保局牵头,市卫计委、市气象局、市质监局等参与)

47.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持铁腕治霾,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加强区县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严格环境执法检查,开展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加强工业炉窑排放、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环境执法。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等参与)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和违反信息公开要求的行为,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监督,对发现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上报省工信厅等部门。(市工信委牵头,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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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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