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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

时间:2019-01-11 11:20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28.实施防风抑尘绿化工程。推广保护性耕作、田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工还林还草”。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市农林委、市城管局牵头,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参与)

29.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市国土局牵头,市秦岭办、市农林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等参与)

30.严格施工扬尘监管。采取“精细化管理+红黄绿挂牌结果管理”模式,严格控制建设、出土、拆迁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污染排放,严格落实“六个100%”和“七个到位”管理要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20%以上。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各类建设工地必须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市区(县)两级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市建委、市城管局牵头,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市政局、市轨道办、市城(棚)改办、市环保局参与)

31.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按照“海绵城市”理念新建、改建城市道路。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从源头上防止道路扬尘。每年新增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不得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50%,逐步淘汰干扫式老旧设备。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20年底前,全市建成区车行道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全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以上,县城达到70%以上。加强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的治理,减少道路扬尘污染。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必须保持全密闭营运状态,坚决杜绝超载、抛洒等现象,每季度至少接受一次全密闭性能检测,凡不合格的一律禁止营运。(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局牵头)

提高城乡道路硬化率,优先采用具备渗水、吸尘的新型路面材料铺设。全市所有渣土车辆固定停放地、各类货运车辆集中停放地路面全部硬化,并配备抑尘设备。(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市政局牵头)

加强国省道和县(乡)公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高清扫保洁、洒水降尘频次,降低道路二次扬尘污染。(市交通局牵头)

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区域降尘考核,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并每月公布排名结果。(市环保局牵头)

32.严格执行“禁土令”。采暖季期间,全市除地铁(含轻轨)项目、市政抢修和抢险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涉及土石方作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确需施工的,应按照明确的规定程序申报审批。对施工期间违规的企业,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严禁以各种借口将“禁土令”降低标准、减少时限、缩小范围。(市建委、市城管局牵头)

33.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确保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强化养殖场环境整治,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市农林委牵头,市环保局等参与)

34.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严格落实煤炭、粉煤灰、二灰石厂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市环保局牵头)

深化“三场(厂)”扬尘污染治理。对保留的砂石场、白灰场、黏土砖厂必须建设具备围挡、覆盖等防风抑尘措施的物料仓库,严禁露天堆放,砂石场、黏土砖厂物料采集、装卸过程中必须采用湿法作业。(市国土局牵头)

(五)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

35.开展重点时段大气污染防控攻坚行动。

全面开展“夏防期”攻坚行动。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为“夏防期”,制定“夏防期”攻坚治理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以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等臭氧前体物排放为着力点,全力遏制臭氧污染加重趋势,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市铁腕治霾办牵头,市铁腕治霾成员单位参与)

全面开展“冬防期”攻坚行动。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为“冬防期”,根据汾渭平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目标要求,制定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将攻坚目标、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行业、落实到企业。(市铁腕治霾办牵头,市铁腕治霾成员单位参与)

统筹调配全市环境执法力量,制定重点防控时段具体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措施,分解落实到行业、企业。实行异地交叉执法、驻地督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环保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参与)

36.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按照全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制定年度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统筹油、路、车治理;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过境柴油货车避让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的指导意见》,制定并发布全市柴油货车通行管理通告,对违反禁行的柴油货车依法严格处罚;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指导货运公司制定老旧高排放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计划,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牵头,各相关市级部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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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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