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14 10:33
来源: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五)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2.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强化源头监管,加强新车销售、注册登记等环节监督抽查。2018年12月底前,对本地销售的车(机)型系族全面开展抽检工作。严格新注册登记柴油车排放检验,排放检验机构在对新注册登记柴油货车开展检验时,要通过国家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逐车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情况,查验污染控制装置,开展上线排放检测,环保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依法取消地方环保达标公告和目录审批。2018年12月底前,在排放检验机构企业官方网站和办事业务大厅建设显示屏,通过高清视频实时公开柴油车排放检验全过程及检验结果,完成1-2家试点。
要形成环保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依托超限超载检查站点等,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尾气排放达标情况等监督抽查。对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工业企业、公交场站、长途客运站、施工工地、煤炭集运站等车辆集中停放、使用的重点场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入户监督抽测,同步抽测车用燃油、车用尿素质量及使用情况。各县区要开展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建设工作。通过随机抽检、远程监控等方式加强对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做到年度全覆盖,重点核查超标车、异地车辆、注册5年以上的营运柴油车的检测过程数据、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等,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推动高排放车辆深度治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全程监控模式,推进里程低、残值高等具备改造条件的柴油车深度治理,并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和精准定位系统,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油箱和尿素箱液位变化,以及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情况,确保治理效果。组织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
13.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2018年12月底前,要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并公布低排放控制区。低排放控制区禁止使用冒黑烟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出现冒黑烟的地区向社会通报并责成整改。对低排放控制区内使用的工程机械定期开展抽查。加快老旧工程机械淘汰力度。
14.强化车用油品监督管理。2018年10月底前,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实行商务、公安、工商、质监、环保多部门联合执法,以城乡结合部、国省道、企业自备油库和物流车队等为重点,通过采取有奖举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等手段,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车用油品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黑加油站点和黑移动加油车,一经发现,坚决取缔,严防死灰复燃。
开展对储油库、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的常态化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存储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在主要物流通道、施工工地等重点区域,从机动车和非道路机械的油箱抽取样品进行随机监督检查,打击车辆使用不合格燃油行为。
(六)实施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5.全面排查工业炉窑。要以有色、建材、焦化、化工等为重点,涉及铸造、铁合金,铜、铝、铅、锌冶炼及再生,水泥、陶瓷、砖瓦、耐火材料、石灰、防水建筑材料,焦化、化肥、无机盐、电石等行业,按照熔炼炉、熔化炉、烧结机(炉)、焙(煅)烧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炼焦炉、煤气发生炉等9类,开展拉网式排查。要与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紧密结合,于2018年10月底前建立详细管理清单,摸清工业炉窑使用和排放情况。自2018年11月1日起,未列入管理清单中的工业炉窑,一经发现,立即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
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分类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和改造任务,推进工业炉窑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
16.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按照修订后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执法监管,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达不到要求的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水平低,布局分散、规模小、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的工业炉窑,加大淘汰力度。
17.加快清洁燃料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等,加快使用清洁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
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取缔燃煤热风炉,有色行业基本淘汰燃煤干燥窑、燃煤反射炉、以煤为燃料的熔铅锅和电铅锅;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实施精脱硫改造,煤气中硫化氢浓度小于20毫克/立方米;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
18.实施工业炉窑深度治理。铸造行业烧结、高炉工序污染排放控制,参照钢铁行业标准要求执行。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其他工业炉窑,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执行,自2019年1月1日起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实施停产整治。
全面淘汰环保工艺简易、治污效果差的单一重力沉降室、旋风除尘器、多管除尘器、水膜除尘器、生物降尘等除尘设施,水洗法、简易碱法、简易氨法、生物脱硫等脱硫设施。
(七)实施VOCs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19.深入推进重点行业VOCs专项整治。按照分业施策、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开展VOCs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整治及提标改造工作,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未完成治理改造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纳入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重点推进有机化工、焦化、橡胶制品、工业涂装及印刷行业VOCs综合整治。平定县完成阳泉煤业集团平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阳泉市华鑫起重机械有限公司、阳泉市诺立装饰家俱有限公司、阳泉市再乐实业有限公司平定印刷公司4家企业的VOCs综合整治,盂县完成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山西晋玉煤焦化有限公司及山西昕亮木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的VOCs综合整治,郊区完成阳泉市联升办公家俱有限公司、阳泉市郊区龙泉木器厂、阳泉市华鑫起重机械有限公司3家企业的VOCs综合整治,矿区完成阳煤集团华越机械有限公司、阳泉日报社、阳煤集团矿工报社、阳泉市正达彩印4家企业的VOCs综合整治,开发区完成山西日本能源润滑油有限公司、阳煤集团奥伦胶带分公司、山西建工申华暖通设备有限公司、阳泉市麟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阳泉市晋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彩虹印刷分公司5家企业的VOCs综合整治。要进一步排查重点推进的行业企业,确保全面完成。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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