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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

时间:2019-01-16 11: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

控制农业源氨的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到2020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推广,大力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工作,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工作。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积极开展以“微生物+”为技术核心的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推广工作,到2020年,全市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达到现代生态养殖标准。坚持种植和养殖相结合,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到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22.强化城市餐饮业油烟排放控制。鼓励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有油烟排放的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整治城区露天烧烤摊点,禁止在市区内的街道、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范围内从事露天烧烤,实现“集中布局、进店经营”。对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进行常态化巡查,消除露天烧烤污染,禁止餐饮店未经处理向外排放油烟。全面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加强对“三小”登记、备案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加工规范、场所清洁”五项标准要求,督促引导其改善生产经营条件,规范其经营行为。〔牵头单位: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局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加强对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制定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严控方案,划定或调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区域,建立禁燃限放常态化管理机制。广泛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实际行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严防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大气污染。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禁放执法管理,指导各县(市、区)依法查处违法燃放、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住建部门会同环保、公安、安监等部门指导各地禁放区、限放区的划定工作。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各县(市、区)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质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并及时将抽查不合格产品和企业情况通报相关部门。供销合作社负责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严禁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所属企业做好整改落实。环保部门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做好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会同气象部门加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分析评估。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对在校学生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工信、交通、城管、气象等部门按职责做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安全监管局、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质监局、供销社、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梧州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五)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大工程。

24.实施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强化“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重点对有色冶炼加工、矿山开采、铁合金、化工、陶瓷、铸造、轧钢、耐火材料、碳酸钙粉体、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木材加工、石材加工、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中药材硫磺熏制等行业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账式、网格化管理。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实施分类处置。列入淘汰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及生产设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2020年底前“散乱污”企业基本整治到位。〔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广西电网公司梧州供电局、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坚决关停用地、工商手续不全并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可达标改造的企业,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停。〔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推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新(改、扩)建钢铁企业同步建设烟气超低排放治理设施,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广西电网公司梧州供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清单。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实施钢铁行业烧结机头、机尾、高炉出铁场、转炉烟气等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原料场封闭化,原料转运设施封闭皮带运输改造,转运站和落料点配套抽风除尘装置。实施水泥企业水泥窑、粉磨设备(粉磨站)除尘系统提升改造,原料场密闭化、原料高效输送改造、厂区道路硬化及保洁。〔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

推进各类园区循环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重点园区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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