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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工作落实方案

时间:2019-05-13 10:18

来源:中国大气网

近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印发了 《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文件

京绿办发〔2019〕91号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区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19〕5号)要求,全面做好园林绿化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局编制了《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工作落实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19年4月29日

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工作落实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19〕5号)要求,全面做好园林绿化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源头防控,增强治理科学化、系统化、精细化,切实提高治理效果,进一步改善首都空气质量。现就本市园林绿化行业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落实《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任务措施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指示精神为指导,采取更加有效、针对性强的措施,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严格控制园林绿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加强城市公共绿地区域裸露地治理,规范渣土车使用管理,禁止焚烧园林绿化废弃物等工作,落实行业责任、属地监管职责,以常态监管和短期空气重污染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全力做好园林绿化行业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为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做出贡献。

二、重点任务及工作措施

按照《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任务分工,涉及园林绿化行业的主要工作共有10项,分别是第8项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第11项实现扬尘监控系统平台共享、第12项建立职责明晰的扬尘管理责任体系、第13项规范强化扬尘执法、第14项实施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第15项加强扬尘信息公开、第26项 强化空气重污染应对、第27项加强区域联防联控、第31项强化环境精准化执法和精细化监管、第35项制定实施方案并有效组织落实等。

(一)建立责任明晰的园林绿化扬尘管理责任体系

1.建立健全2019年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地台账(含全区造林绿化工地),每月更新,详见附件3。

2.各区、各单位要将园林绿化施工扬尘污染管控纳入施工、养护、监理单位招投标文件内容,作为相应评标因素和标准。同时将施工扬尘控制要求作为合同履行内容。

3.工地出入口外侧明显位置应设置扬尘治理工作公示牌,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扬尘监管单位、防止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期、环保措施、举办电话等内容。

4.落实好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扬尘管控措施,严格施工场地管理,严控施工扬尘管控。严格执行市城管执法局等八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意见》(京城管发〔2019〕4号)、中共北京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小组印发《北京市扬尘管控工作意见》(京生态气〔2019〕1号)和市园林绿化局制定的《关于加强本市园林绿化施工管理应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京绿办发〔2018〕198号)文件要求。

5.针对园林绿化裸地等面源扬尘,分类施策、全面整治。按照“宜林则林、宜绿则绿、宜覆则覆”的原则,组织做好园林绿化裸地等面源扬尘精细化管理。以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为重点,加强城市公共绿地区域的裸地治理。

6.各区、各单位要在工程开工前部署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工作,并在施工员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中增加绿色施工规程中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的内容,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求传达到一线施工人员。

责任单位:各区园林绿化局、相关有林单位、局直属单位

监管部门:生态保护修复处、城镇绿化处、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科技处、林业站、治沙办、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

1.建立健全2019年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每月更新,详见附件1。

2.将使用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施工企业、养护企业、监理单位招投标文件内容,作为相应评标因素和标准。同时将使用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为合同规定。

3.加快推进园林绿化行业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工作,鼓励优先使用电动或符合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4.全市园林绿化建设施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京政发〔2017〕30号),在五环路(不含)区域内、亦庄开发区和通州区155平方公里范围内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5.积极配合市相关执法部门进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巡查检查,因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问题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市园林绿化局对相关区或单位的涉事工地采取通报曝光处分。

责任单位:各区园林绿化局、相关有林单位、局直属单位

监管部门:生态保护修复处、城镇绿化处、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林业站、治沙办、工程质量监督站

(三)规范渣土车使用管理

1.建立健全2019年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渣土车使用情况登记表,每月更新,详见附件2。

2.严格执行渣土运输车辆“三不进、两不出”(无车辆准运证不进工地、装置破损不进工地、排放不达标不进工地、超量装载不出工地、车身不洁车轮带泥不出工地)和“进门查证、出门查车”规定。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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