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10 10:50
来源:襄阳市生态环境局
持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系统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减少车辆怠速污染排放。积极推行待行区、单向通行、潮汐车道等交通措施,提升通行效率加强占道管理,保障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基本路权,严禁通过挤占步行道、自行车道方式拓宽机动车道。(市公安局、市住建局负责)
10.稳步推进燃油油品质量升级。2019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加强成品油配送渠道建设,提高油品升级保障能力,确保城乡结合部、郊区、农村加油站油品质量。(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船)用燃料,开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行动。对储油库、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加油站(点)销售车用尿素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全市内河直达船舶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的普通柴油。(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公安局参与)
11.强化机动车污染监管和治理。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深度治理。开展市中心城区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工作,逐步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协同管控。(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参与)
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建设完善国道、省道及城区主要道口的遥感监测网络,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2019年底前,参与建成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的遥感监测系统平台,市中心城区建成不少于5套遥感监测设备。(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逐步建立机动车排放检验、维修信息共享和核查机制,积极搭建市域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对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建立企业诚信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参与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的机动车维护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公安局参与)
打好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战。2019年7月1日前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定期开展环保、交通、公安联合执法检查;在货车通行主要道路、物流货运通道、进城主要卡口等,大力整治柴油货车超标排放行为;开展入户监督抽测,对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工业企业、公交场站、长途客运站、施工工地等车辆集中停放、使用的重点场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抽查柴油车尾气排放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等单位参与)
12.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管控。2019年7月1日前依法划定并公布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区域内禁止使用达不到第二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各县(市)2019年10月1日前划定。强化工程机械的污染防治,全市禁用区内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加快淘汰高排放的老旧船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港作机械和民航特种车辆设备。(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按职责负责)
(四)实施工业企业减排治理
13.加快推进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市新建燃煤火电机组全部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加快现役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步伐。2019年6月前博拉经纬纤维有限公司、中广核(襄阳)能源公司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底关停襄阳安能热电有限公司。推广燃气机组干式低氮燃烧技术,稳步推进燃气机组脱硝改造。(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参与)
14.严格执行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按照《襄阳市重点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施方案》,着力推进2019年度企业升级改造工作。对于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以及锅炉,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自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7月4日)起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火电行业新建项目按照超低排放要求执行。火电行业现有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超低排放要求;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现有企业以及在用锅炉,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
15.推动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2019年6月1日前制定各县(市、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确定2019年度工作目标,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达标排放计划的企业名单。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建立未达标警示处罚制度;对重大问题实施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2019年10月底前,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行业基本完成各类污染物超标问题整治工作。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按国家、省要求的进度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16.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严格按照《襄阳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襄环委办〔2018〕101号)进度要求开展全市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以襄阳高新技术开发区、襄城余家湖工业园区、枣阳经济开发区、老河口经济开发区为重点,重点推进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医药、化纤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储运销和餐饮等领域VOCs减排治理。(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负责)
积极开展油罐车、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并保证回收设施稳定运行。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加油站,要加快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行政审批局、市应急管理局、中石油襄阳销售分公司、中石化襄阳石油分公司参与)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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