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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市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要点

时间:2019-06-10 10:50

来源:襄阳市生态环境局

17.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以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涉及钢铁、铸造、水泥、玻璃、陶瓷、砖瓦、耐火材料、石灰、防水建筑材料、焦化、化肥、无机盐、电石等企业,对熔炼炉、熔化炉、烧结机(炉)、焙(煅)烧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炼焦炉、煤气发生炉等工业窑炉,开展拉网式排查。紧密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2019年6月底前建立窑炉清单,2019年7月底前出台专项行动方案,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分类提出整改要求,推进工业炉窑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

18.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快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摸底,2019年3月,基本完成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摸底调查,建立健全市域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清单。2019年5月底前,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2019年底完成年度整治计划。持续开展工业企业堆场无组织排放整治,2019年底基本完成工业企业堆场无组织排放整治。(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负责,市经信局参与)

19.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加强区县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创新监管方式,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严格环境执法检查,加强工业炉窑排放、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环境执法。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公安局参与)

(五)强化面源污染协同管控

20.深化各类扬尘污染综合管控。强化施工扬尘治理力度,全市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洒水保洁、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全面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逐步开展建设工地视频监控与扬尘在线监测建设。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严格执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负责,市发改委、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参与)

加强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粉状物料和垃圾运输车辆的监管。加强国、省道散流体运输车辆扬尘管控,继续在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高新区重点路段设立12个卡点,依法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过程中存在的扬撒滴漏行为以及造成扬尘污染的非法运输行为,实现扬撒滴漏查处常态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参与〕

不断完善纳入名录管理的渣土车扬尘管控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未纳入名录管理的“黑渣土车”,规范渣土车营运环境;严厉打击渣土车超载、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市城管执法委负责,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参与)

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加大城市道路洒水降尘频次(雨天除外),夏秋季(5-9月),主城区重点道路机械化洒水清扫作业至少12次/日(8洒4扫);4月、10月,保持正常作业频次;冬春季(1-3月,11-12月),气温高于2℃时,主城区重点道路机械化洒水清扫作业至少10次/日(6洒4扫)。当空气湿度大于65%时,减少洒水频次,增加清扫作业频次。对发现的路面渣土和积尘及时清理冲洗。建立城市出口路(国道、省道)定时清扫洒水保洁制度。城郊国道、省道清扫、洒水频次保证至少8次/日。2019年底前市区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7%以上,各县(市)可实施机械化清扫道路清扫率达到75%以上。(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21.积极推进城乡绿化建设。加强城市绿化养护,城市建成区内主要道路全部进行硬化和绿化,新改建市政道路同步进行绿化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城市道路维护力度,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加大城区裸土治理力度,对城市裸露土地登记造册,推进植绿降尘;对不能进行绿化的裸地,实施硬化、铺装等措施。(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汉江国投、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按职责负责)

22.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严格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环境管理,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全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公共机构食堂、3个及灶头以上的饮食服务经营场所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2019年6月10日前全市静电式油烟净化设施全面完成设施有效清洗工作。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严禁露天炭烧烤,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企业的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运行正常,油烟有效净化。(市城管执法委负责,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参与)

23.深入开展“四个清零”工作。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督管理要求,依照监管台账清单开展现场巡检,深入推进餐饮油烟直排、露天炭烧烤、经营性散煤使用、露天喷涂作业“四个清零”工作。2019年5月底前,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全面完成国控站点周边2公里“四个清零”工作,襄州区、鱼梁洲开发区、东津新区全面完成建成区“四个清零”工作;2019年底前各县(市、区)、开发区全部完成建成区范围“四个清零”。加强日常网格化巡查,巩固已完成“四个清零”区域的清零成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城管执法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24.加强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巡查监管、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制度,持续深化秸秆禁烧宣传。全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抓好秸秆低茬收割现场监管,突出抓好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腐熟还田,不断提高秸秆利用率。2019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直11个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督查组参与〕

(六)强化区域联防联控与基础能力建设

25.建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实行全市上下“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县(市)协调联动新格局,确保各地特别是宜城、谷城、南漳、老河口等周边重点县(市)与市中心城区保持大气污染防治“尺度一致、步调一致”,协同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更快向好。(市大气办牵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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