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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发展改革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

时间:2019-10-15 10:41

来源: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推进能源消费“双控”

1.强化能源“双控”。一是落实目标责任,分解年度能源“双控”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到区县和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向全社会通报;严格考核奖惩,落实通报表扬、通报批评、约谈、一票否决等措施。二是落实节能审查制度,新上项目实施能耗减量或等量替代。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全市“十三五”控制目标的新上项目,严格落实能耗减量或等量替代措施;对已经用完“十三五”能耗增量指标的区县,除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明显低于全省“十三五”控制目标的项目外,新上项目能耗实行减量或等量替代。三是推进节能领域改革,全面开展用能权交易改革,健全完善交易制度体系,适时扩大交易范围,完善交易系统平台,开展试点效果评估工作,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深入开展“标准地”和“亩均论英雄”改革,建立新增用能和存量用能市场化配置机制。同时,继续深化区域能评改革,确保符合要求的区域全面实施区域能评改革。四是强化节能执法,按照省能源局统一部署要求,加强节能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对超过能耗限额标准、使用淘汰落后设备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五是继续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节能自愿承诺活动等,进一步夯实节能基础建设;加强信用惩戒,加大节能失信制度的宣传力度,对失信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披露。

2.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深入实施节能降耗,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实施百项重大节能示范项目,全面推进能效提升。到2020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299万吨标准煤以内,万元GDP能耗较2015年下降18.5%。推进工业能效提升,严把项目准入关,拟新建项目能耗、碳排放测评超过上年度全市平均水平的,原则上不予审批、备案。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碳排放水平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同步配套建设节能设施,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实现能源消费在线监管。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加强公共建筑用能监管,推进既有公共建筑、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实现一星级绿色建筑全覆盖,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比例达到20%以上。

(六)推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1.调整优化运力结构。发挥水运、铁路在大宗物资中长距离运输中的骨干作用,提高水路、铁路货运比例,推动交通运输业绿色低碳发展。支持钢铁、电力、焦化等重点企业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

2.提升燃油品质。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落实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价格政策。

(七)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强化部门协同,按照《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湖政办发〔2019〕17号)要求,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在市发改委成立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打赢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各区县发改局要加强对本部门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政策支持。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严格落实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差别化电价和水价、天然气价格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提高限制类、淘汰类企业用电成本,加大煤改气企业气价、热价优惠力度。强化资金支持,制定执行2018-2020年锅炉淘汰改造补助政策,加大对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三)加强督查检查。市发改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强化对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清洁能源发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等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未完成目标或进度滞后的区县进行约谈、通报。

湖州市发改委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梅梓华 市发改委主任

副组长:张云峰 市发改委副主任

组 员:高玉君 市发改委能源处处长

沈月华 市发改委价管处处长

胡 畅 市发改委资源节约处处长

张 潮 市发改委投资处处长

马 杰 市发改委节能监察支队支队长

林世全 市铁路建设管理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能源处,能源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区县能源领域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分解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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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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