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9 13:19
来源:生态环境部
(十)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督察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作为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的关键举措,进 一步提高认识,既要避免出现不担当作为、放松监管要求等问题, 也要坚决防止在实施过程中采取“一刀切”“一律关停”“先停再 说”等简单粗暴措施。各地要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 (见附件 2)逐级细化,分解到各区县、各部门,明确时间表和责任 人,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本地督察督办重要内容,建立重点任务 推进定期调度机制;组织及时更新“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 程项目台账管理系统中项目信息。2023 年 12 月底前,各省(市)将 锅炉炉窑清单、村级散煤改造清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情况、 应急减排清单等报生态环境部,2024 年 4 月 15 日前报送秋冬季攻坚 总结。
强化考核督察。秋冬季攻坚期间,生态环境部定期调度各地重 点任务进展情况;每月通报各地空气质量状况;对每季度空气质量 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区域性长时间污染 过程应对不力的城市,对政府采取通报、公开约谈等方式进行问责;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较差的城市,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篡改、伪造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问题严重地区,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予以重点关注。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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