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13 09:59
来源:佛山市政府
4.落实第一批试点村级工业区“一村一策”整治。
对已纳入2016年整治计划的试点村(居),继续开展“一村一策”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提升工作。2016年全市共要完成100个行政村(居)的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提升,其中禅城区9个、南海区38个、顺德区38个、高明区5个、三水区10个。
5.监督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网格化责任的落实。
按照佛山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地域界限、村级工业企业集聚程度等,将行政村(居)或村级工业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将村(居)委会干部、自然村小组负责人确定为网格内企业环境整治责任人,负责跟进落实产生及排放污染物企业按时完成环境整治工作。同时,全市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开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排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办发〔2014〕8号),开展环境执法大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6.强化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考核制度。
建立月报制度。各区每月5日前将行政区域内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进展情况报送至市环委办。
实施季度和年度考核制度。市环委办将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纳入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考核中,每月组织巡查,按季度和年度对各区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行考核。
开展年底巡查验收工作。市人民政府组织市直相关单位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环保监督员对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行巡查,在年底进行验收检查,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或环境审计。
(七)强化生态系统保护。
1.优化区域绿地建设。
落实《佛山市区域绿地专项规划》、《佛山市区域绿地绿线图则(2008—2020)》、《佛山市林业生态发展规划(2006—2020)》等相关规划,大力推进佛山市区域绿地建设,逐步形成“一心、两带、三区、五环、六楔”的区域绿地结构。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保护和建设,严禁生态破坏活动;加强西江、北江流域生态保护,加快河岸生态廊道建设,有效保护水源、山体、绿地、景观等生态资源,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优化全市生态格局。
继续推进绿地绿道网建设。“十三五”期间,佛山市将大力推进绿道网体系建设,串联城乡自然与人文景观,建设宜居宜业、生态安全、环境优美、低碳节能的城乡环境,构筑城乡一体化多类型、多功能的绿道网系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加强建成区绿化。(1)有针对性的增加绿地面积:针对目前佛山市建筑密度大的特点,应通过立体布绿、见缝插绿等形式增加绿地面积;重点加大城市的立体绿化,并结合佛山市不同的功能区划、文化特点等,开展不同类型的生态景观设计,在有条件的建筑和新建建筑推广屋顶绿化,在工业园区实施空中绿化,利用特殊的、绿色植物对空气进行生态修复。(2)加强城市绿地建设规划:编制《佛山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2010—2020)》以及《佛山市公园绿地建设规划》;继续通过规划增绿、拆旧建绿等方式,不断增加城市公共绿地和城市公园,使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8%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5m2以上;对公共绿地要增加乔木配置,注重乡土树种的应用,使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3)加强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绿化建设:在开展评选花园式企业、学校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动机关、学校、医院、企业、商业区、居住区的绿化建设。新建单位要从规划上确保绿地率和绿化质量,已建单位要想方设法腾出空间增加绿地,提高单位的绿地率,并注重对现有绿化的改造提升,营造良好的绿化环境,促使机关、学校、医院、部队营区等单位绿地率达到35%以上,工厂、企业、商业区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20%。
加强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1)加强水土保持的预防和监管,控制人为流失因素。“十三五”期间,佛山市水土保持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加强监督,工作重点将由现在的水保方案审批转向审批与执行监督并重,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环保部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三同时管理。建议尽快成立水土保持监测站,落实经费、装备与人员,以切实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管理,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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