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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发布

时间:2018-04-23 13:33

来源:洛阳市环保局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8.强化各类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按照《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专项治理的意见》(豫环攻坚办〔2017〕191号)要求,严格落实房建、市政、拆迁、道路、水利、绿化等各类工地“七个100%”防尘措施,即施工现场100%围挡、现场路面100%硬化、散流体和裸地100%覆盖、车辆驶离100%冲洗、散流体运输车辆100%密封、洒水降尘制度100%落实、规模以上工地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控设施100%安装。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现场“三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城市拆迁施工工程全面落实申报备案、会商研判、会商反馈、规范作业、综合处理“五步工作法”,确保各类开发和建设活动产生的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全部实现自动化密闭运输,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9.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2018年4月15日前,制定出台洛阳市清洁城市行动标准及实施细则,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广泛发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城中村(社区)、居民小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城大扫除。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积尘浮尘,彻底清除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下水道的清淤;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生活垃圾进行清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对辖区内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全面彻底清洗住宅小区阳台、楼顶积尘、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积尘,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各县(市)参照上述要求做好县城建成区的城区清洁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要每周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展城市道路保洁“以克论净”评比,对清洁城市活动进行考评,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0.加强环城国省道和高速公路机扫保洁。按照道路扬尘清扫标准,细化结冰期和非结冰期道路清扫方案,重点加强对绕城国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的扬尘清扫清洗力度,绕城区国省高速公路每两日至少清扫1次,绕城区国省干线公路每日至少清扫2次,有效减少绕城和环城国省高速公路与国省干线公路的起尘量。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1.大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城市建成区周边为重点,对全市露天矿山进行深度整治。对未采取集中收集治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降尘措施的,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未通过验收的不得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加强修复绿化,减少扬尘污染。严格控制露天矿业权审批和露天矿山新上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2.严格落实冬季“封土行动”。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全面实施“封土行动”。城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业。“封土行动”期间,特许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实行市长“一支笔”审批负责制。严格工地监管,对违规施工的工地(含市长“一支笔”审批同意的工地),依法处以罚款、勒令立即停建,并在原有封土时限上延长封土时间15天。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3.建筑垃圾消纳场扬尘治理。建筑垃圾消纳场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实墙围挡,道路硬化,湿法机扫,喷雾降尘,车辆冲洗,渣土覆盖”扬尘防治措施,解决“一路污染一带,一场污染一片”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4.提升道路保洁降尘能力。优化道路保洁作业方式,推行昼洒、夜扫(洗)作业模式,提升机械化作业效率。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农业及生活源污染防治

统筹做好“禁烧、禁烤、禁放”监管工作,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采用更加环保的生活设施,科学处置垃圾落叶,减少城市生活面源污染,提升城市清洁水平。

35.露天烧烤治理。按照“烧烤进院,烤炉进店,油烟净化,达标排放”的标准,常态化做好露天烧烤监管工作。取缔车载式流动烧烤,禁止任何形式的店外经营和露天烧烤。推广立体电气烧烤炉具,逐步淘汰平面烧烤炉具,从源头上解决油烟污染问题,依法查处违法经营露天烧烤行为。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6.加强餐饮油烟监管。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洛发〔2017〕16号)的有关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做好餐饮油烟环境监管工作,监督餐饮经营单位完善油烟净化设施,对餐饮油烟实施收集净化,实现餐饮油烟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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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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