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29 09:39
来源:生态环境部
(四)广泛宣传报道。认真落实市委书记李鸿忠要求,坚持正面发声,在“两报两台一网”开设专栏,与新媒体、市区两级政务“双微”等进行联动,对各区、各部门抓督察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形成联动互动的全方位全覆盖宣传工作格局。在天津日报、今晚报刊发整改报道978篇,天津电视台“天津新闻”刊播报道91期。同时,市政府政务微博、市环保局政务微博、北方网微博、天津广播微博等,新闻117“问津”、“前沿”等客户端及天津日报、“北方网”、“天津广播”、“天津环保”等微信公众号同步进行报道,营造了强大宣传声势和浓厚舆论氛围。
(五)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全市PM2.5浓度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1%,特别是秋冬季大气攻坚行动期间,全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3.7%,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71.4%,为“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同期最佳,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个城市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2018年1至8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3%,再创近年来历史最好水平,空气质量持续明显改善。2017年,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35%、同比增加2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40%、同比减少15个百分点,均优于国家年度考核要求。2018年1至8月,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40%、同比增加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25%、同比减少20个百分点,均优于国家年度考核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实现零排放。生态系统格局总体稳定。
二、聚焦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全市上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绿色决定生死”贯穿于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不断提高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更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建立健全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考评、管理监督各个环节,在全市树立追求绿色发展的鲜明导向。举办生态文明建设专题研修班,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天津的目标任务,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增强环境意识、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环保部门沟通协作联动问责机制,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实地检查、调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督查检查,推动属地政府和部门主动作为、动真碰硬,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决履行到位,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坚决整改落实到位。
(一)着力推进绿色发展。
一是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的实施意见,编制集成电路、动力电池、3D打印、机器人等16个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推动新兴产业集群集聚、规模发展。2017年,全市先进制造业产值占工业比重达57.1%,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40.7%。
二是着力破解“钢铁围城”问题。市政府印发《天津市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规划方案》,采取分布区域、污染排放、能源消耗减量和产能结构、产品结构、物料运输优化的“三减三优”措施,全力加快钢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至2020年全市钢铁联合企业数量由7家减少到4家,保留企业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全力做好现阶段钢铁产能压减工作,制定《天津市行政辖区钢铁产能压减总体方案》,已完成钢管集团、江天重工各压减1座100吨电炉,压减炼钢产能200万吨,2017年我市行政辖区内钢铁产能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的任务目标按期完成。
三是加快破解“园区围城”问题。印发实施《天津市工业园区(集聚区)围城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市314个工业园区(集聚区)全部按计划完成保留、整合、撤销取缔工作。2018年已完成工业园区(集聚区)整合6个、依法履行撤销取缔程序8个。
四是推动石化产业提质增效。制定《天津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整合产业布局,以炼油乙烯芳烃和MTO为基础,重点发展石油化工、海洋化工、精细化工和能量综合利用四条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动石化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五是推动中小企业创新转型。出台《天津市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2017—2020年)》,制定《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奖励试行办法》,加快企业创新转型步伐,全市累计完成创新转型的中小企业达到4600余家。
六是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的通知》,全市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21868家,截至2018年8月底,已完成治理19917家,其中关停取缔12504家、搬迁改造1823家、原地提升改造5590家。
七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持续削减燃煤总量,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项目,推进中心城区火电机组无煤化、燃煤锅炉改燃关停,2017年全市燃煤总量减到4000万吨以下,煤炭占一次能源比例下降至43.63%;实施“外电入津”战略,落实与山西、内蒙古、新疆等省区签订的清洁电力供应协议,新增入津电量18亿千瓦时,外购电比重提高到三分之一;提高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建成汉沽洒金托等风电和一批光伏项目,新增扩大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20万千瓦,天然气消费量达到74亿立方米。
(二)着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坚决治理燃煤污染。完成4家19套自备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市在役公共及自备煤电机组全部达到燃气排放水平;全面排查各类燃煤锅炉11122台,改燃关停10938台,对保留的184台燃煤锅炉逐一改造,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或超低排放要求;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原则,完成城乡散煤治理46.6万户,城市散煤实现“清零”,武清区全面建成“无煤区”。
二是坚决治理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控尘标准;全市1780个建筑工地、132个房屋拆迁工地实现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全覆盖;实施道路扫保“以克论净”和降尘量考核;出台《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决定》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利用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等手段强化秸秆禁烧,在全市10个涉农区安装高架视频监控系统638套,智能识别、自动报警。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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