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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时间:2018-12-18 10:52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城市智能电表改造。(市住建局牵头)

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农村智能电表改造。(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引导有条件地区和城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推动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建局、市质监局、市工信局等参与)

(二十一)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有序发展水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参与)

四、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二十二)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到2020年,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加25%。制订实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参与)

2020年采暖季前,电力、煤炭、电解铝等重点企业要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2020年达到5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参与)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鼓励发展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参与)

(二十三)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对标中、省淘汰老旧车任务,将我市国二及以下汽油车和国三及以下柴油车等为主的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更新工作调整为通过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制订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市公安局牵头,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参与)

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环保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有条件的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市环保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参与)

(二十四)加快车辆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比例达到80%;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公交车,其中,2018年不少于40%,2019年不少于40%。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市工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等参与)

(二十五)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维护(I/M)制度,在用机动车排放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等参与)

强化在用车定期排放检验,推进环保定期检验与安全技术检验有效结合,对不达标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市公安局牵头,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参与)

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加强市、区县两级在用机动车尾气检验和监管平台建设。(市环保局牵头)

认真落实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监测机构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年度督查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检测机构暂停或取消其检测资格。(市质监局牵头)

加强机动车污染排放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和超标排放执法取证能力、机动车污染排放执法防控监管及市级平台建设、完善和升级等工作。通过采取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限行、禁行等手段,倒逼排放不达标等老旧高排放机动车加快淘汰更新。开展对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货运车等车辆的集中停放地、维修地的监督抽查。加强对销售、维修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销售排放不达标车辆和维修造假企业。加大货运、物流车辆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综合执法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市公安局牵头,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参与)

(二十六)加快油品质量升级。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确保全市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油品全覆盖。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研究销售前在车用汽柴油中加入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清净增效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等参与)

(二十七)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参与)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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