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25 13:29
来源:珠海市人民政府
日前,珠海印发《珠海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全文如下:
珠海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粤府〔2018〕128号)及《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珠委办字〔2018〕108号)的部署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深化各类污染源治理,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目标指标。到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达到91%及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9微克每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六项基本指标年评价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实施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到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S02)、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0%、10.2%和1.03万吨。
二、工作任务
(一)升级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转型。
1.制定实施准入清单。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引导采用公路运输以外的方式运输。[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或者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禁止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共性工厂除外)。(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2.排查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
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纳入省政府整治清单的工作任务;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纳入省政府整治清单以及全市新增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督导,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珠海供电局、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等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督导)
3.严控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产能。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深入实施传统支柱型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路线和行动计划,制定重点转型升级产业目录。全面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制定实施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严格质量、环保、能耗、安全、技术方面的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进一批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重点清查钢铁、有色、水泥、玻璃、陶瓷、化工、造纸、印染、石材加工和其他涉VOCs排放等行业能耗、环保达不到标准的企业。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坚决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及时退役服役期满煤电机组,推进运行时间长的煤电机组提前退役。对于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允许进行交易。(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国资委配合)
4.清理退出重点区域污染企业。
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结合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产业政策等要求制定污染企业退出计划,明确时间表和任务单。严格控制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珠海供电局等按职责负责)
5.深化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
将VOCs省级、市级重点监管企业纳入清洁生产审核范围,重点推进钢铁、建材、化工、石化、有色金属等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建立对已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长效管理机制。推广先进的行业清洁生产共性技术和设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配合)
6.开展园区环保集中整治。
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各类园区进行环保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鼓励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的喷涂工程中心和有机废弃物回收再生利用中心,并配备高效治理设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配合)
7.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行循环生产方式,实施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行动,重点围绕园区公共服务类项目、产业链关键补链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到2020年,推动相关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创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科技创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配合)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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