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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问题整改方案

时间:2019-08-15 10:59

来源: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日前,开封印发《开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问题整改方案》。全文如下: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移交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问题的函》(中环督察函〔2019〕93号)和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函》的要求,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封市专项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梳理细化,涉及我市共有五大类21项整改任务。根据任务分工,制定了《开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问题整改方案》(下称整改方案)。现将问题整改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履行好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夯实责任,抓好落实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县区要履行好属地责任,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要将任务再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制定出本县区、本部门的整改方案,进一步夯实责任,狠抓落实。

三、加强调度,强化考核

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务必于2019年9月20日、2019年12月20日、2020年3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至市环境攻坚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上报整改材料,对问题整改不力、上报材料不及时的单位将进行严肃问责。

2019年8月6日

开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问题整改方案

对照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经过逐项梳理,共分解整改任务5类21项。

(一)工作推进不严不实

问题1:在思想认识方面,部分领导干部仍然从气候、地理条件等客观因素上找原因多,从自身工作上找原因少。从生态环境部开封市大气攻关组对开封市大气污染特点分析看,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气象因素较上一个冬季相对不利,造成PM2.5浓度上升10%左右,但开封市PM2.5浓度实际上升28%。根据全市重点废气监控企业污染物排放监控数据,2018年12月,开封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同比增长30%以上。

整改目标: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夯实,中央、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整改措施:(1)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两个维护”,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2)加强污染防治攻坚目标评价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导检查,重点围绕中央和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大气污染专项治理专项督察、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开展督导,夯实各地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4)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污染防治攻坚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力、任务选择性执行的地方和部门,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责任领导:侯 红、高建军

责 任 人: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党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2:在研究部署方面,开封市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工作方案直至2019年4月底才出台,未按期落实《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产业布局不合理问题突出,煤炭型企业、化工企业多集中在市区或周边;且全市化工、砖瓦等企业普遍规模小,生产装备和污染治理设备差,管理水平低。

整改目标:强力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提升企业装备、治污、管理水平。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8〕37号)的既定时间节点在2022年底前完成晋开一分公司搬迁改造;落实市政府研究意见,在2019年年底前实施全面停产;积极提请市政府协调解决晋开一分公司搬迁改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开展工业企业“三大改造”。引导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智能化改造、技术改造,提升企业装备、生产工艺水平,达到节能降耗减排的目的,从源头上改变目前中小企业生产装备和污染治理设备差,管理水平低的现状。

责任领导:王秋杰

责 任 人:苏德超,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党委(党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3:开封市2018年煤炭消费总量需同比削减14.4万吨,但市级落实方案中未写入该任务,2018年煤炭实际消费总量不降反升,同比增加21.6万吨。

整改目标:完成省下目标任务,2019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62万吨以内,较上年同期下降5%左右。

整改措施:(1)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坚决从源头上严把煤炭消费准入关,全市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增非电行业耗煤项目,确因产业发展和民生需要新上耗煤项目的,要全面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并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耗煤项目能评限批(民生项目除外)。(2)坚决压减高耗能行业低效产能。加强化工行业能效对标,着力淘汰晋开一分公司、河南宏大化工有限公司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确保上述2家企业2019年压减煤炭消费60%以上。(3)深化重点领域节能改造。由市发改委联合市生态环境、工信等部门开展燃煤设施专项整治,加快淘汰上都实业、阳光油脂、宏大化工3家企业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力争今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工作。(4)实施煤炭消费监测预警。严格落实煤炭消费月调度制度,加强对调度数据的审核,按月通报各县区煤炭消费总量预警情况,约谈连续两个季度出现红色预警的县区政府,督促制定预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减煤任务按时序推进。(5)开展节能督导服务。重点对全市7家耗煤企业实施全方位督导服务,严格控制各企业煤炭消费总量,指导企业在煤炭消费量控制目标内,有序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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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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