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15 10:59
来源: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领导:付 磊
责 任 人:薛志勇,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党委(党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4:在推动落实方面,开封市虽然出台了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但尚未建立科学有效的调度机制,特别是对市直部门督促不力。
整改目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调度机制,确保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1)加强组织建设。加强由8个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开封市环境攻坚八个专项指挥部,进一步明确和调整各指挥部分工和职责,夯实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调整加强大气环境攻坚调度组,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调度工作,要求各县区、市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名副县级干部牵头负责,同时实行联络员制度,安排专人调度重点工作,与市环境攻坚办进行对接,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调度机制;成立由市领导、攻坚办、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各办事处组成的近500人开封市大气精细化管理指挥调度微信群,实行扁平化管理。(2)规范工作制度。实施周调度、周通报、月考核点评制度。对各县区、各成员单位每周工作进展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月度点评。对各县区、乡镇、办事处空气质量实施分类周排名通报,对空气质量连续排名靠后的进行批评直至问责,并实施生态补偿资金扣罚。(3)加强督导检查。开展全方位跟踪督查、暗访,和周调度、周交办,督促县区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4)实施高位督办,压实责任。一是实施书记双交办,每周一由市委书记向各县区交办急需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县区向市里提交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二是每周定期召开一线工作指挥部周例会,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环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环保工作合力。
责任领导:付 磊
责 任 人:刘建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牵头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5:在市政府提交的汇报材料中,开封市83项秋冬季大气攻坚任务已经完成80项,只有3项未完成。经督察组查阅资料和现场核实,实际有5项任务未完成,14项部分完成。
未完成问题(1):加快编制“三线一单”,2018年12月底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整改目标:根据《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按时完成我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提出调整意见,促进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按时完成。
整改措施: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按照《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方案;根据省里工作安排部署,完成其他各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付 磊、王秋杰、黄玉国
责 任 人:刘建宏、薛志勇、苏德超、陈 泗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未完成问题(2):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制定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提前淘汰计划并组织实施。
整改目标:根据市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提前淘汰计划落实交通行业职责。
整改措施:根据市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提前淘汰计划对不符合要求的老旧燃气车辆不再办理车辆等级评定和道路运输证年审手续。对所有老旧燃气车辆停办非营运转营运手续。
责任领导:付 磊、马中虎、黄玉国
责 任 人:牛彦斌、徐 桢、孙国才,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党委(党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未完成问题(3):加快车船结构升级,2018年12月底前电动公交保有总量达760辆,比例达到61.4%。
整改目标: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以后新增公交全部为纯电动公交车。
整改措施:目前开封公交车共有纯电动公交车610台,油电混合新能源公交车155台,其中150台由财政资金采购,5台为公司自有资金采购,另外还使用交运集团25台气电混合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公交车总数达到790台。2019年初公交公司报废一批燃油公交车,报废后车辆总数为1018台。按照现有车辆数计算新能源公交车数达到77.6%。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交文〔2018〕399号,第七项第二款规定原则上2018年底清洁能源车比重不低于75%。市公交总公司目前新能源公交车比重为77.6%超过75%的要求,此项任务已达标。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总公司积极申请财政资金购置纯电动公交车辆,逐步提高新能源公交车的比重。
责任领导:黄玉国
责 任 人:牛彦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整改时限: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未完成问题(4):强化新车源头监管,2018年12月底前对全市销售的车(机)型系族抽检率达到80%。
整改目标:2019年12月底,完成销售车辆年度监督检查。
整改措施:建立车辆销售企业台账,进行销售车辆监督检查。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严格机动车销售、注册登记的监管。
责任领导:尹 君
责 任 人:姚春贵,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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