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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守牢美丽中国安全防线

时间:2025-04-23 13:28

来源:生态环境部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督促各地强化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管理,并对未按要求开展环评工作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裴晓菲:下面请李治国司长介绍情况。

  建成同我国核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监管体系

  李治国:各位媒体的朋友们,大家好!

  非常高兴与大家就核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交流。首先,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于核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核事业发展的生命线。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又强调“构建严密的核安全责任体系”“建成同我国核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监管体系”。我们牢记嘱托,为保障核安全不懈努力。

  一是积极构建严密的核安全责任体系,拧紧安全“阀门”。

  核行业有个理念:“安全和质量是干出来的!”这样的理念在三十多年以前写到了我们的法规里面,“对要达到的质量负主要责任的是该工作的承担者”。作为专门的核安全监管部门,我们积极督促各核电集团、核设施的营运单位和建造单位,认真履行他们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绝对责任、最高标准、体系运行、经验反馈”的要求,确保符合安全和质量标准,实现高水平核安全。

  二是持续推进现代化监管体系建设,织密安全的“网络”。

  共同确保安全,也是我们监管部门的责任。我们坚持完善法治、依法治核,我们国家有专门的《核安全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规体系既接轨国际又符合国情,已经覆盖了核能开发利用各个领域。我们有效运转核安全管理体系,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近年我们还创建了与核电集团的交流对话、季度的形势分析、典型问题集中分析反馈、现场监督问题月度直报等新的机制,使问题能够及时反馈、经验快速共享、监管效率有效提升。我们从严审评许可监督,我们的态度是零容忍,对违规操作“零容忍”、对弄虚作假“零容忍”,确保了监管的刚性和力度。特别是:我国核电运行多年以来保持了良好安全业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方面要求自己监管队伍的同志保持清醒头脑,另一方面要求全行业保持如履薄冰的心态,特别是要严防自满情绪。我们持续推动能力提升,这几年我们建成国家核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验证分析能力大幅提升,我们还构建了严密的辐射监测网络,另外我们主动信息公开,丰富宣传内容。现在大家到我们生态环境部的网站上,国家核安全局的专栏里面,就可以看到我们主要的核电厂运行安全指标数据和我们监管工作的信息。

  三是打造专业监管队伍,锻造安全“铁军”。

  按照“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要求,我们不断强化队伍,提升专业能力,为核安全提供坚实保障。应该说,在我国良好的核安全业绩里,也包含着我们监管队伍的付出和贡献。

  四是深化开放合作交流,共筑安全“桥梁”。

  我们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同时也积极分享我们监管工作理念和良好实践,搭建起核安全国际合作的“友谊桥”。这里面包括我们的监管工作,我们作为监管机构,本身也接受着国际同行的评议。另外我们加入了很多核安全方面的国际公约,认真地完成履约,这个过程中向世界展示我们的实践和担当。我们与各国开展双、多边合作,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联合研究,主动引领全球核安全治理进程。

  朋友们,现在,我国已经是“核大国”,正在努力成为“核强国”。当前既是爬坡过坎、压力叠加的关键期,也是赶超跨越、塑造优势的机遇期。我们将始终坚持党对核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推动构建严密的核安全责任体系,加快建设与我国核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监管体系,以高水平核安全保障核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守牢美丽中国建设核安全防线,以我们的“时时放心不下”,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今年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10周年。在上周的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核安全主场活动的仪式上,我们启动了2025年媒体核电行活动。在此,诚邀媒体朋友们积极参与,用你们的专业视角和生动笔触,共同讲好核安全故事,共同营造守护核安全的良好氛围。

  谢谢!

  持续加强核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答问一)

  总台央视记者:刚才司长介绍我国核电规模已成为世界第一,请介绍一下目前我国核电站整体建设运行核安全状况以及我们核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监管的具体情况,谢谢!

  侯英东:谢谢您的问题,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

  截至目前,我国大陆地区已颁发运行许可证的核电机组58台,颁发建造许可证的核电机组31台,核准待建机组13台,机组总数达102台,装机容量为1.13亿千瓦,规模居于全球第一。我国核电事业起步相对较晚,较好的吸收了国际上的实践经验,核电机组设计相对先进成熟可靠,具备后发优势。目前我国新建机组均采用三代及以上核电技术,AP1000、EPR、华龙一号、国和一号、高温气冷堆等新型核电机组设计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我国核电核安全管理不断强化,对核电厂选址、设计、制造、建造、调试、运行、退役等全链条实施质量控制和有效管理。

  截至目前,我国大陆地区核电机组已安全运行600多堆年,一直保持良好安全业绩。根据世界核电运营者协会(WANO)最新的全球核电机组业绩指标数据统计,我国大陆地区核电机组指标82.18%达到优秀值(前1/10),84.79%达到先进值(前1/4),92.07%达到中值(前1/2),继续保持全球领先水平。在建机组建造质量整体受控。

  良好的安全业绩离不开有效的监管,40余年来,国家核安全局作为独立实施核安全监管的部门,恪守“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根本方针,秉持“独立、公开、法治、理性、有效”的监管理念,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既符合国情又接轨国际的核安全监管体系,切实保障了核电厂的运行安全和建造质量。

  一是建立最高最严的核安全法规标准。坚持从高从严的原则,注重接轨国际,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安全标准,结合我国实际,建立了完善的核动力厂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做到从源头抓起,从严要求,坚持成熟设计、纵深防御,考虑各种因素、各种风险,设置多种安全屏障,强化有效开展核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事故。

  二是实施严格有效的核安全监管制度。我国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核安全监管制度,独立有效的开展许可审评、监督执法、监测应急、经验反馈等监管活动,其中对核电厂实行选址、建造、运行、退役分阶段的核安全许可制度和严格的核安全技术审查,对反应堆操纵员、核级焊工、无损检验等特殊工作人员实施严控的资质管理,体现了全过程、全范围的特点。将核电厂核安全重要活动纳入监管范围,实施严格的全天候驻厂监督,不断强化各类例行,非例行核安全检查制度,其中对于关键环节设置控制点,检查不达标准绝不放行。近年来,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我部还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多次全国范围的核安全检查和专项行动,核安全容不得一粒沙子,对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零容忍”,动真碰硬惩处违法行为,并通过典型案例行业通报、重大问题向集团反馈等方式强化震慑警示。积极推动核安全文化培育工作,发布《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等文件,建立企业建设、行业评估、部门监督的核安全文化培育机制,切实增强全行业的核安全意识和素养,克服自满情绪。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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