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23 13:28
来源:生态环境部
三是推行及时有效的核电厂经验反馈。“吃一堑、长一智”是我们老祖宗的智慧,在核行业更是如此,经验反馈是核行业深入总结实施的良好制度。我国已形成了覆盖全国核电厂的经验反馈体系,建成全国统一的经验反馈平台,建立各方参与的国家层面的经验集中分析等机制,持续加大对核电厂共性问题和重要问题的识别、报告和分析力度,及时发布监管要求和信息通报,推动核电厂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水平。
四是加强核安全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核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国家核安全局以打造“独立、专业、严慎、高效”的监管机构为目标,坚决扛起核安全监管的使命和责任。持续培育监管人员“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保持战战栗栗,日谨一日的勤勉态度,不断完善核安全监管知识管理和人员培训体系,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同时强化独立校核计算、试验验证等手段,提升监管机构科研能力和技术水平。
在刚刚举行的国新办“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华东监督站现场监督员杨义平讲述了核电厂“看门人”“守夜人”如何守护核安全的故事,就是我们核安全监管工作的真实写照。一年365天,104个周六和周日,13个法定节假日,都有我们核安全监管者守卫在核电现场,守护着核安全,用我们监管者的不放心,换来大家的放心,谢谢!
我国已建立一套有效的核安全监管模式(答问二)
中国青年报记者:随着核电规模的持续扩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任务也更加艰巨,在这样的形势下,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是否能够满足我们目前的监管需要,谢谢。
李治国:谢谢你的提问,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安全重如山,有安才有全。核安全监管队伍始终秉持如履薄冰的态度,发扬严慎细实的作风,审慎开展安全监管,不断强化队伍的建设。
我们始终把政治引领放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关于核安全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同时严守廉洁底线,让法规纪律成为行动的准绳。
我国专门的核安全监管机构成立于1984年,从上个世纪80年代对标国际起步,进入到新时代以后实现跨越提升,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有效的核安全监管模式。我们给大家发放的材料里面,有我们的一个组织机构图,大家可以参考一下,第10页。这个材料的第10页里面简单介绍了一下我们的组织机构,包括我们机关的三个司,就是今天参加发布会的三个司,三个司主要是统筹协调和行政审批。我们还有6个监督站,他们在一线负责监督工作,开展现场的工作,很多现场都是他们常驻在那里。另外我们还有多个专业的支持机构,他们负责开展专业的技术审查。对于重大的技术问题,我们还有专门的核安全专家委员会进行咨询审议。省市县的生态环境部门也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开展辐射安全的分级管理。这样的模式不断完善,实现了核安全、辐射安全、辐射环境监管职能的统一,也在这个过程中培养了一支有战斗力的审评监督队伍,从中央到地方,层层筑牢监管防线。
适应核事业的发展,我们监管队伍的规模也在持续扩大。2022年中央编办批准我们六个监督站增加了102个编制,一线的监督力量得到了进一步增强。目前我们机关三个司有77个编制,6个监督站有433个编制,我们部直属的核安全中心也有500多个专业的技术人员。
在加强监管队伍力量建设的同时,我们也注重采用现代化的手段,包括利用“智慧工地”“智慧车间”这样的管理系统和数据平台,研究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的手段,通过科技赋能安全监管。
我们构建了科学的培训体系,分级分类加强人员培训。我们每年有上百期的专业培训,有3000多人次参加。另外我们还组织了辐射监测专业领域的“大比武”,开展专业人才的技能竞赛,以赛促学。另外我们积极打造学习型监管机构,完善监管经验管理机制,严格岗位考核,培养“行家里手”,着力打造堪当大任的监管队伍。
安全安全,一人守安,众人得全。40多年以来,我们一批一批的监管人员,特别是一线监督人员,克服任务重、离家远等困难,加班加点,辛勤奉献,以“包打听”“跑断腿”“婆婆嘴”的态度守护核安全,努力做好无愧的“守夜人”。
面对核电规模化发展的新要求,我们将不断强化技术硬支撑和队伍软实力,夯实人才基础,坚决完成“保障上百台机组近百年安全运行”和“确保核电建设规模化高峰期建造质量”的历史使命。
同时,我们也在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进一步加强核安全监管的力量,更好的适应我国核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谢谢。????
坚持以安全为目标、以处置为核心的放射性废物管理(答问三)
封面新闻记者:请问在放射性废物的处理方面,生态环境部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安全,有哪些案例可以分享,谢谢!
刘璐: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感谢您对放射性废物的关注。核设施正常运行的时候不可避免会产生一些放射性废物,按照形态可以分为气体、液体和固体废物,其中气体和液体废物都要经过处理,满足国家标准要求以后才可以向环境排放,固体废物要按照放射性水平分类处理、处置。目前我国核电厂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固体废物90%以上都是低水平放射性废物。
我国的放射性废物管理一直坚持以安全为目标、以处置为核心的理念,实行放射性废物最小化政策。生态环境部建立了完善的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管制度:
一是气体和液体要严格执行放射性达标排放要求,固体废物要实现最终处置,确保永久安全。
二是建立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处置的许可管理制度,确保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对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开展全生命周期的监督检查,确保营运单位能够按照法规标准的要求从事相关活动。
在严格的监管下,现在每台百万千瓦机组每年产生不超过50立方米的低放固体废物,这些低放废物要在核电现场贮存一段时间后,送往核电废物的集中处置场永久处置。2022年以前,由于缺少专门的核电废物处置场,我国核电厂运行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只能在厂内暂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这个问题目前已经得到解决。2021年4月,我部向首座核电废物集中处置场——龙和处置场颁发了建造许可证,2022年7月龙和处置场建成并取得了我部颁发的运行许可证。这座处置场规划容量达到百万立方米,可以满足我国上百台核电机组运行百年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置需求。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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