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02 10:09
来源:海东市环境局
日前,青海海东印发《海东市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年,全市重点城市(镇)空气质量稳步提高,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8%,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较考核基准年下降1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持续下降,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浓度保持稳定,控制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以内。全文如下:
海东市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关于印发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2013〕65号)《关于印发海东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东政〔2013〕12号)和《青海省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青政办〔2018〕61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和终期考核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两会”以及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改善空气质量、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为目标,坚持科学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快调整产业及能源结构,积极采取“抑尘、减煤、控车、治企、增绿”等措施,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2018年,全市重点城市(镇)空气质量稳步提高,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8%,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较考核基准年下降1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持续下降,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浓度保持稳定,控制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以内。(各县区具体任务目标见附件1)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1.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鼓励产业集聚发展,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程的实施意见》(青政〔2016〕41号),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管理,不再核准备案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对确需新建的,必须遵守等量减量置换原则。通过提高技术门槛和淘汰标准,对技改后主要技术指标不达标的生产设备予以淘汰。加快淘汰一批规模小、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为先进产能发展腾出空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2.加大传统产业技术改造。针对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的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继续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对环保设施差、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加快实施分类治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
1.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严格限制煤炭消费总量,城市建成区再建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严格规划新建火电项目审批。加快天然气输配管网建设,优化天然气适用方式,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逐步提高天然气、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消费比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推进冬季清洁取暖。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以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为原则,采取宜气则气、宜电则电清洁供暖策略,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积极实施“煤改气”和集中供热工程,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大力实施空气能、太空能、电子储热、电子速热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采暖。通过“煤改电”“煤改气”等替代工程,逐步压减城区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棚户区的煤炭散烧规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促进新建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扎实推进绿色建筑,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与改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持续推进城市(镇)扬尘综合整治
1.严格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将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加强对建筑、道路、拆迁等各类施工场地的扬尘污染监管,严格执行“五个必须”抑尘措施。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大中型建筑施工场地和市区集中连片拆迁场地逐步推广数字化工地建设,安装扬尘自动在线检测、喷淋及视频监控系统,并与所在地监管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实现监控数据互通共享,进一步提升控尘水平。针对工地出入口、施工作业区和材料堆放地等重点部位,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重点环节,采取冲洗、遮盖、洒水、密闭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排放,推进施工工地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加强道路扬尘控制。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抑尘设备使用率达100%,并将使用费用追加为当年财政预算。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不断提高建成区道路机扫率,人工方式清扫道路须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统筹安排道路建设工程,减少道路开挖面积,开挖道路实施分段封闭施工,及时修复破损道路路面。进入主城区的载货车辆特别是重型载货运输车要采取密闭、清洗、限速等措施。严格实行渣土运输车辆资质管理和备案制度,督促渣土车做好密闭设施维护,实现动态跟踪监管。(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加强城区绿化建设。优化城区绿地布局,严格落实城市规划确定的空间管制和绿地控制要求,加大城区裸露地治理力度,不断扩大城区绿地、水域、湿地等生态空间比重,提高城市绿地面积和绿化率。以铁路、高速公路、公路两侧和城区周边为重点,打造城市现代化景观带。(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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