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23 10:10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从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高效利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组织管理创新等方面,推进现有各类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到2020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和所有化工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等配合)
聚焦工业园区,大幅提升区域污染防治能力,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加强环境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大幅提升污染物收集、污染物处置和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提升园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定期开展环境绩效评价。各辖市区应合理规划,全市至少建设1个汽修喷涂工程中心,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等聚集区逐步建设集中的喷涂工程中心,并配备高效治理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钟楼区先行开展试点,建成一个机械涂装行业喷涂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配合)
(七)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
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积极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国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等配合)
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八)抓好天然气产储销体系建设
到2020年,天然气消费量力争达到35亿立方米左右,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2%以上。“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配合)
(九)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加快推进《常州市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要求,加大散煤整治力度,持续压减非电行业用煤,逐步提高电煤占比。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量比2016年减少128万吨。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行业用煤。(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制定专项方案,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到2020年关停淘汰8.2万千瓦以上。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区域内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送电满足。(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十)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等原则进行整治,鼓励使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余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2019年底前,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有条件的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小热电应进行进一步整合。加大散煤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十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行节能标准体系,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十二)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
坚持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并举,调整优化开发布局,优化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乡镇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逐步提高。(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四、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十三)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
减少公路运输比例,大幅提升铁路运输比例。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优先釆用铁路运输。到2020年,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10%以上。制定实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推进煤炭、建材、矿石等运输“转公为铁” “转公为水”。开展码头专项整治,推进集装箱运输“水水中转”,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2019年底前,具备铁路、水路货运条件的火电企业一律禁止公路运输煤炭;大型钢铁企业内部运输煤炭、铁矿等,全部改用输送带转运。(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推进集约高效的运输模式发展。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沿海和内河港口等,奔牛港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鼓励发展江海联运、江海直达、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推动智慧港口、智慧物流、智慧客运枢纽等建设,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支持引导共享租赁、多式联运、共同配送等方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2020年底前中长途货车空驶率下降到35%以下。(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常州海事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配合)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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