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23 10:10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
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重点排污单位2019年底前完成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其他企业逐步配备自动监测设备或便携式VOCs检测仪。加强固定污染源生产、治污、排污全过程信息自动采集、分析、预警能力,逐步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控覆盖面。建设常州大气污染攻坚信息平台,整合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普查、VOCs在线监测、气象数据、工地扬尘监测、城管渣土洒水雾炮数据、机动车遥感等信息。完善污染源监控平台建设,为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减排评估等提供支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配合)
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完成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国家一省一市”三级联网,确保监控数据实时、稳定传输。加快建设遥感监测系统。2019年年底前全市至少完成10个固定式和1个移动式遥测点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2020年1月1日起,将未安装远程在线监控的重型柴油货车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建设排放监控平台,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配合)
加快建设船舶尾气排放遥感监测系统,2019年6月底前完成1座大桥固定式监测点建设。(常州海事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三十)强化科技支撑
持续设立大气污染防治科研专项,针对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的重大科技需求,组织优秀科研团队、环保气象联合创新团队进行协同攻关。建立全市高精度的污染源排放清单,健全覆盖关键VOCs组分的成分谱和精细化清单,推进排放清单动态更新。开展秋冬季PM2.5污染、初夏季臭氧污染与关键输送通道的多组分天地空一体化综合监测,剖析PM2.5和臭氧污染天气形成机理、演变规律与控制路径,量化重污染天气中区域输送和本地贡献。研究常州市及周边区域重污染积累与天气过程的双向反馈机制,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提供支撑。加强局地和大尺度天然源排放对我市臭氧污染的影响、农业面源氨排放污染特征及控制对策研究。深入开展工业VOCs污染防治技术实施有效性评估研究。加快非电行业脱硝、工业源和流动源氮氧化物减排技术、空气质量和气象预报技术、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秸秆综合利用、环境监测等重点领域的技术研发与示范,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完善环保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定期发布先进适用环保技术推荐目录以及环保装备、技术需求信息,建立集关键技术研发、集成应用、成果产业化、产品商业化于一体的大气污染防治科技产业链。(市科技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配合)
(三十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坚定不移地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市场秩序和环境秩序,为环境守法企业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加强区县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将自动监测数据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等监督执法的依据,制定配套具体实施办法加强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企业复产监督检查,对停产整治决定解除后发现又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依法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提高环保规范和精准执法水平,修订《常州市环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加强公安机关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机构队伍建设,构建完备的专业侦查体系。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建立完善在用车超标排放、油品监管等方面的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市公安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配合省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和违反信息公开要求的行为,撤销油耗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上报工信部建议撤销相关企业产品公告。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环保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加强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抽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违法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现本消除。(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配合)
强化基层执法人员培训与考核,充分利用无人机、红外遥感、便携釆样分析、大数据平台等先进技术,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夯实辖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对秋冬季攻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业炉窑治理、VOCs专项整治等重大专项行动进行强化督查。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甚至恶化的辖市、区,开展专项督查和驻点督查,强化问责。(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纪委监委、市政府督查室配合)
十、明确落实各方责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三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实“一岗双责”。完善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的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各辖市、区建立完善“网格长”制度,压实各方责任,层层抓落实。各辖市、区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安排指标进度,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要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动态更新重点工程项目,明确工作任务和部门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位、项目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要釆取更有效、更有针对性的结构调整、燃煤控制、工业企业提标改造、交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政策调控等措施。组织编制并实施《常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各有关部门配合)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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