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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时间:2019-04-23 10:10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

禁止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禁止露天烧烤。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肢、塑料、垃圾、皮革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市城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推进烟花爆竹污染防治,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常态化管理工作。(市公安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等配合)

六、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

(二十一)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

制定并实施常州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扩大、细化应急管控工程项目名单。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将攻坚目标、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城市。各辖市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配合)

(二十二)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19年6月底前完成。坚持“油路车企”统筹,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和高污染车辆治理,建立完善公安、环保、交通运输、质监、建设等部门联合执法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大力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专项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建立机动车全防全控监管制度,加强柴油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修制度,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高排放车辆深度治理。2019年,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5%以上,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满足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的新增车辆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二十三)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

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根据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十四)深化VOCs治理专项行动

上报省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核算系统相关数据,协助建立省级能够统一管理VOCs主要排放源排放、污染治理、监测、第三方治理单位等信息的综合平台。基本完成我市VOCs源解析工作,识别本地重点高活性VOCs物质;2019年制定出台全市VOCs名录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着力推进重点物质减排。2019年底前,凡列入市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均应自查VOCs排放情况、编制“一企一策”方案,各辖市区组织专家开展企业综合整治效果的核实评估、委托第三方抽取一定比例VOCs重点监管企业进行核查,确保治理见成效。到2020年全市VOCs排放重点行业比2015年减排30%以上。(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配合)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肢黏剂等项目。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推进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2020年,全市高活性溶剂和助剂类产品使用减少20%以上。(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加强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推动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强化生产工艺环节的有机废气收集。化工行业全面应用“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企业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实施LDAR技术,并及时报送实施情况评估及LDAR数据、资料。化工园区应建立LDAR管理平台,定期调度企业LDAR实施情况,通过企业自查、委托第三方核查及环保部门“双随机”或全覆盖核查等方式,确保LDAR技术应用工作稳定发挥实效。列入“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的VOCs治理项目,2019年度前全部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或停产整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治理单位应依法追责。2019年6月底前,各辖市区或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对釆取单一活性炭吸附、喷淋、光催化、吸收等治理措施的企业进行抽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公布治理效果不达标、造假等第三方治理单位,禁止其在全市开展相关业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七、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十五)落实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

与周边城市共同推进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协作,严格落实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共同推进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加快环境科技联合攻关,加强环境协同监管和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共同做好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2019年底前,实现7天预报能力。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调整预警分级标准,增设重大突变提醒,细化限产限排等应急管控清单,强化区域应急联动。实行“省、市级预警,辖市、区响应”,各辖市、区根据市级预警,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建立大气环境质量异常情况预警管控机制,进一步提升精准治气水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气象局配合)

(二十六)夯实应急减排措施

细化三年行动方案至各年行动方案,制定并持续更新重污染企业应急减排清单。每年10月完成制定当年《常州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各有关部门配合)

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30%、40%、50%。实施精准管控、科学管控,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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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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