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21 11:18
来源:盐城市人民政府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全市范围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进非电行业氮氧化物深度减排,钢铁等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6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焚烧行业达标排放,鼓励燃气机组实施深度脱氮,燃煤机组实施烟羽水汽回收脱白工程。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全市火电、水泥、砖瓦建材、钢铁炼焦、燃煤锅炉、船舶运输、港口码头等重点行业以及其他行业中无组织排放较为严重的重点企业,完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等配合)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从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高效利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组织管理创新等方面,推进现有各类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力争到2020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和所有化工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局等配合)
聚焦工业园区,大幅提升区域污染防治能力,对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加强环境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大幅提升污染物收集、污染物处置和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提升园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定期开展环境绩效评价。(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等配合)
至少建设1个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理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实现同类企业污染物集中处理。(市开发区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配合)
(五)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以盐城环保科技城为重点,积极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局等配合)
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一)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快推进《盐城市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要求,加大散煤整治力度,持续压减非电行业用煤,逐步提高电煤占比。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继续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到2020年电力消费(按供电标煤计算)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55%左右。(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配合)
制定专项方案,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对于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允许进行交易或置换,可统筹安排建设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区域内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送电满足。(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等配合)
(二)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等原则进行整治,鼓励使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余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配合)
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2019年底前,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加大散煤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配合)
(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和能源计量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配合)
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配合)
(四)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坚持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并举,调整优化开发布局,有序发展水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
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推进建材行业清洁能源改造。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达到119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约11%。(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到2020年,天然气消费量力争达到10亿立方米左右,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2.6%以上。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加快沿海千万吨级LNG接收基地建设,增建大型储罐,扩大海外气源接收存贮能力。加快西气东输、中俄东线管道(盐城段)建设,增强接收、储存中亚和俄罗斯等境外陆上气源的能力。鼓励各类资本进入我市供气市场,开展输储设施建设和贸易合作,通过管道、车载LNG等运输方式,增加气源供应,保障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清洁能源汽车等天然气供应。(市发改委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等配合)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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